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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租稅公平考量,財政部拍板,自7月1日起,每半年進口6次以上免稅包裹的「進口頻繁者」,不再享有進口貨物稅免稅資格;另外,爭議較大的進口貨物免稅門檻,將從現行3,000元降到2,000元,最快9月上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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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官員表示,民眾在國內無論購買金額為多少,都需課徵5%營業稅,但透過跨境電商平台從海外購物,卻不用繳納關稅及營業稅,對國內業者產生不公平競爭。因此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關稅法修正案,明定進口次數頻繁者,取消免稅門檻規定。「進口頻繁」是指半年內進口免稅包裹6次以上者,「半年」則是以「1月至6月」及「7月至12月」分為兩週期,週期結束後就重新計算;進口次數的認定時點,就以進口報單上的日期為準。

官員表示,目前已規畫利用收件人的手機號碼進行身分認定,只要進口貨物的收件人為同一人,無論收件地址是否相同,皆納入計算進口次數。另外,進口貨物免稅門檻也將從現行的3,000元,降低為2,000元,但因有子法修正及解釋令發布等相關程序,最快9月上路。據財政部統計,去年3,000元以下進口包裹數量高達2,100萬逾件,其中完稅價格介於2,000到3,000元者,占了近兩成,新制上路後預計衝擊不小。舉例來說,若小美今年7月到11月間,在海外的購物網站上購買6個包裹,金額皆為2,000元以下,在進口時就可以全部申報免稅,但是若在12月時購買第7個包裹,即使金額小於2,000元,還是要繳稅。但若小美是在明年1月後才再次進口2,000元以下的包裹,則已過了一個周期,就可重新計算件數,仍適用免稅。官員指出,過去發現少數民眾長期運用低價免稅制度,以「化整為零」方式,將大額包中秋伴手禮票選裹拆分為小額包裹,頻繁將貨物輸入國內,據統計,目前進口頻繁者僅占總體收貨人5%,但進口貨物量高達36.4%,不利於合法進口貿易商的市場競爭,因此為了租稅公平及降低衝擊,未來會逐步取消免稅門檻。(工商時報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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